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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一般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 一般常見問題
    Q1: 課程資訊如何查詢?

    請隨時注意網站上公佈之最新課程!或來電洽詢!

    Q2: 訓練課程如何報名?

    僅提供線上報名方式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服務電話:03-5532399

    Q3: 報名訓練課程需準備什麼資料?

    (1)初訓課程(含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需準備身分證影本及一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二張(照片後面寫名字)。
    (2)複訓課程:需準備身分證正本、(原證書影本需於課程前先提供)。
    (3)防火管理人複訓及保安監督人員複訓需繳回原證書正本。

    Q4: 訓練費用有哪些繳納方式?

    (1)費用於上課當天前繳清,請以現金、支票或匯款方式繳納。
    (2)匯款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總行代號805 竹北分行0300 帳號:030-001-00008185 戶名: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新竹職業訓練中心
    (3)不接受信用卡繳費。

    Q5: 課程當中如有事需取消課程可以退費嗎?

    學員報到上課後不得任意退訓、退費(若有重大因素無法完成者得申請本人保留並限課程未超過三分之一時,否則以棄權論),如需退費,依職業訓練法退費需知:
    (1)學員於開訓前退費者,全額退費。
    (2)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未繳要補齊)
    (3)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不予退費。

    Q6: 訓練教室附近是否有停車場?

    教室附近有公有停車場或停車格。

    Q7: 課程當中有事需請假可以請幾堂課?是否需提出相關證明?

    可請三小時。

    Q8: 上完課後多久可以領到結業證書?

    (1)初訓課程:將於學期結束後兩週用掛號寄發學員或事業單位承辦人。
    (2)複訓課程:將於學期結束後當日請學員帶回。
    (3)危險物品運送及一般安全衛生:將於學期結束後七天內用掛號寄發學員或事業單位承辦人。
    (4)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初訓及複訓):將於學期結束後三十日內用掛號寄發學員或事業單位承辦人。

    Q9: 是否有幫學員製作英文版的結業證書?

    有,由學員提供英文版本再由本會製作。需收工本費1000元(未稅),製作時間二個禮拜。

    Q10: 證書遺失需如何辦理補發證書?

    (1)確認是否在本單位結訓取得證書。
    (2)資料確認無誤後,請攜帶身分證影本、一吋照片一張及補發工本費至本公司辦理補發手續。
    (3)更名除上述文件外,需另外提供戶籍謄本及原證書。
    (4)補發工本費:期滿證明、結業證書、危險物品運送遺失$1000、更名亦同 (原證書需繳回,若原證書遺失,以遺失辦理)、複訓及一般安全衛生$500。(以上價格為未稅價)

    Q11: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是否有資格限制?

    依據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三條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 分別依附表二與附表三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廠服務頻率,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辦理臨廠健康服務。
    前項工作場所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另僱用或特約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每月臨廠服務一次.......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四條
    前條醫護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
    二、具醫師資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合格者。
    三、具護理人員資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合格者。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http://www.iosh.gov.tw/Law/LawPublish.aspx?LID=64

    Q12: 領有甲級鍋爐結業證書​者,得否擔任乙、丙級​鍋爐操作人員?

    勞委會前已公告「乙級鍋爐操作人員」、「丙級鍋爐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測驗方式,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採用技術士技能檢定。 因此,若於上述時間點後取得甲級鍋爐操作人員教育訓練結業證書者,尚不具擔任乙級或丙級鍋爐操作人員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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